轉學生或轉系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
113學年度第1學期 新生、轉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
一、申請抵免學分:
1.申請學分抵免者,即日起至開學二週前辦理完成。(113.9.20前)
2.攜帶原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學分抵免申請單至各單位辦理學分抵免。
3.學分抵免流程:填寫學分抵免申請書依課程科目至相關權責單位審核,辦理完成後
繳回註冊組課務複核備查。
4.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學生抵免科目學分暨抵免後修課處理要點。
5.標準課程表連結: 標準課程表。
6.申請表單連結:專業課程抵免學分申請書、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書、學生提高編級申請書。
7.各課程學分抵免權責單位如下:
專業課程"各系科
通識課程"通識教育中心 (A棟104分機1611)
英文課程"通識教育中心 (A棟104)分機1612
二、申請學分抵免經各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抵免學分數達到提高編級標準者,始可提
出申請提高編級。
三、申請提高編級:學生抵免學分數上限及提高編級(系所)規定如下:
1.大學部抵免學分總數每達到32學分以上者,得提高編級一個年級,抵免學分總數以應修
畢業學分二分之一為上限,但至少須修業一年。申請提高編級以一次為限,提高編級經核
定者,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2.曾於大學肄業之退學生,經抵免學分後最高編入退學之年級。
3.研究生學分抵免達應修畢業學分數(不含碩士論文學分)二分之一以上者,得提
高編級一個年級。但至少修業一年。
4.凡考入新增設學系(班)學生,不論其抵免學分多寡,仍編入一年級就讀,其修
業年限不得縮短,但各學期最低限修學分數得酌予減少。
※若有任何疑義,可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詢問或來電洽詢。
(電話:08-7624002轉1511、1514、1522、1523)
1.專業課程抵免學分申請書 請點我 辦理抵免 請洽所屬系辦
2.通識教務中心相關英文抵免及免修請點我 辦理抵免 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3.通識課程相關抵免公告請點我 辦理抵免 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4.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書請點我 辦理抵免 請洽通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