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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敬請教師使用合法教科書

發布日期 : 2016-01-20
大仁科技大學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
受文者:全校日間部專兼任教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1月20日
發文字號:(104)教/課字第104203002號
主旨:敬請教師使用合法教科書
說明:
1. 依「著作權法」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
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敬請教師遵守「使
用合法教科書」。
2.敬請參閱相關網站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214976&ctNode=7202&mp=1

感謝老師們的協助與配合。




附註:1、公告日期:105年01月20日。
2、公告方式:電子傳送、大仁首頁、課務組及數位學習平台首頁。
3、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務組(校內分機1520~1523)。
瀏覽數:
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