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繳交紙本成績課目公告

發布日期 : 2014-05-29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業成績預警制度實施要點,

    專、兼任教師需於期末評量結束後七天內,

    列印學期成績單並簽名確認,親自持送或

    限時掛號寄達教務處註冊組。

二、未繳交紙本成績教師名冊將公告於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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