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組提醒 日間部專兼任教師請假事宜

發布日期 : 2013-11-15
大仁科技大學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
受文者:日間部專兼任教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102)教/課字第1021003027號
主旨:課務組提醒 日間部專兼任教師請假事宜。
說明:
1.人發處已於102年11月08日公告並通傳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規定】,請查照(詳如附加檔)。
提醒您:
第六條教職員工有如下各款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以曠職論,並按日扣除薪津(全薪除以
三十日計):
(一)請假逾原核准期限,未事前申請續假而擅離職守者。
(二)因特殊事由無法出席全校性活動,未於事前辦理請假者。
(三)教師未依「教師聘約」規定留校者。
(四)教師於留校期間需至校外或國外從事各項活動,未於事前辦理請假者。
前項各款因特殊原因,無法於事前辦理請假者,得陳簽經校長核准後,不受此限。
教師因事因病,未於課前電告課務組或未辦理調補課申請而缺課者,以曠
課論,除按曠課節數扣除鐘點費外,並應另行補課。
2. 提醒本校專、兼任教師欲請假時,請依人發處線上請假系統相關程序規定配合辦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若教師課程有調動情形,請務必填寫紙本調補課申請單並附上個人課表紙本送交課務組備查。煩請各系助理協助通知兼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