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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複查

  1. 學生若對學業總成績有疑義,則須於規定時間內或收到學期學業成績通知單一週內,向註冊組提出申請學期學業成績複查,逾期均不受理申覆。
  2. 依學業成績申請複查辦法規定不得申請日常成績及期末成績複查。
  3. 複查申請單經會簽完後,註冊組將執行任課教師批示重新批算成績或調閱試卷。
  4. 授課教師登錄之成績可由本校網頁查詢參考,但實際之成績計算結轉則依教務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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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